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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條款
歡迎您在聚康生活事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聚康公司)進行線上購物,請您先詳細閱讀本電子商務約定條款(以下簡稱本約定條款),並了解本約定條款適用於【聚康物】(以下簡稱聚康電子商務)等: 本約定條款的目的,是為了保護聚康公司以及您的利益,如果您點選「我同意」或類似語意的選項,或在聚康電子商務進行訂購、付款、消費或相關行為者,均視同您已事先詳閱本約定條款,並同意本約定條款的所有內容。
一、使用者
  • 如果您要在聚康電子商務進行消費,您必須在首次訂購流程中先填入您所合法取得且仍有效使用之登入帳號及密碼;當您第一次在聚康電子商務留存相關資料或完成消費時,本服務系統後台將紀錄您所填入之登入帳號及密碼,以利您日後登入該帳號及密碼,得於聚康電子商務進行消費。
  • 您有自行維護及妥善保管您留存於聚康電子商務系統之登入帳號及所自行設定密碼之義務,包括但不限於不得將該登入帳號及密碼透露或提供給第三人知悉、不得出借或轉讓與第三人使用、使用完畢後應適時的登出以免他人盜用等。對於以該組帳號及密碼登入聚康電子商務系統所為之一切行為,都視為您本人之行為,並由您負全部責任。
  • 若您發現您的登入帳號及密碼遭人盜用,請即時於上班時間內聯繫聚康公司的客服人員或至線上客服處留言告知,聚康公司於獲悉您的登入帳號及密碼遭盜用時起會立即暫停該登入帳號及密碼所生交易之處理及後續利用。
  • 若您於上班時間內聯繫聚康公司的客服人員告知您的登入帳號及密碼遭人盜用,聚康公司將會對您進行人別的確認,於確認無誤後將立即協助您取得新的密碼以供使用;若您是以線上留言之方式告知聚康公司您的登入帳號及密碼遭人盜用,聚康公司將於獲悉後盡快派客服人員與您進行人別的確認,以利您獲取新的密碼。
  • 若您未即時通知聚康公司您的登入帳號及密碼遭人盜用,則需依本約定條款第一條第二項之規定,由您負起全部責任。
二、個人資料安全
  • 對於您的個人資料,聚康公司除了採用安全交易模式外,將依個人資料保護法及相關規定予以遵守,不會任意洩漏或提供給第三人。詳細之個人資料保護及隱私權政策,請參閱聚康公司線上購物的隱私權聲明。
  • 您必須擔保在訂購過程中所留存的資料均為完整、正確、且與當時情況相符。如有虛偽、假造或冒用他人資料而侵犯他人權益或造成他人損害等情事,所有責任均由您自行承擔。此外,為了完成交易(包括但不限於完成付款及交付等),您留存的資料如果事後有所變更,應即時至聚康電子商務系統「個人基本資料頁面」進行更正,以通知聚康公司。若您怠於至聚康電子商務系統「個人基本資料頁面」進行資料的更正,致使交易過程出現瑕疵(包括但不限於貨物遲延送達等)而損害您的權益,聚康公司將不負任何責任。
  • 您了解並同意,為提供服務行銷、市場分析、統計或研究、完成交易、或為提供會員個人化服務或加值服務之目的,聚康公司及相關商品或服務之配合廠商,得記錄、保存及利用您所留存的資料及記錄,並於不揭露各該資料及記錄的情形下,公開或使用統計資料。
  • 在下列情況下,聚康公司有權查看或提供您的個人資料給政府機關、司法機關、或主張其權利受侵害並提出適當證明的第三人:
    • 經您書面同意。
    • 依法令規定、或依司法機關或其他政府機關的命令。
    • 為完成交易或執行本約定條款、或您違反本約定條款。
    • 為維護聚康電子商務系統的正常運作及安全。
    • 為保護聚康公司、其他使用者或第三人的合法權益。
三、線上訂購:
  • 除本約定條款外,商品銷售網頁及訂購流程中相關網頁上所呈現資訊,包括但不限於交易條件、限制及說明等,亦為契約之一部分。
  • 您一旦在聚康電子商務系統上依網頁所定方式、條件及流程完成訂購程序,即表示您提出要約,願意依照本約定條款及相關網頁上所載明的約定內容、交易條件或限制等,訂購該商品或服務。您所留存的資料(地址、電話等)如有變更,應立即至線上修改,並不得以資料不符為理由,否認訂購行為或拒絕付款。
  • 在您完成線上訂購程序以後,並不代表交易已經完成或契約已經成立。於聚康公司確認交易條件無誤、您所訂購之商品仍有存貨或所訂購之服務仍可提供、且無其他聚康無法接受訂單之情形後,聚康電子商務系統會自動跳入付款頁面,要求您依照指示的方式進行付款。若交易條件有誤、商品無存貨、服務無法提供、或有聚康無法接受訂單之情形,聚康公司得拒絕接受訂購。
  • 在您完成線上訂購程序以後,並不代表交易已經完成或契約已經成立。於聚康公司確認交易條件無誤、您所訂購之商品仍有存貨或所訂購之服務仍可提供、且無其他聚康無法接受訂單之情形後,聚康電子商務系統會自動跳入付款頁面,要求您依照指示的方式進行付款。若交易條件有誤、商品無存貨、服務無法提供、或有聚康無法接受訂單之情形,聚康公司得拒絕接受訂購。
  • 您僅得以線上刷卡之方式支付價金。請您依照付款頁面上的指示輸入信用卡相關資訊以進行線上付款,待聚康公司與發卡銀行確認您本次交易付款無誤後,聚康電子商務系統會自動跳入付款完成頁面,並寄發電子郵件給您。聚康公司將會直接通知發貨中心出貨,不另行通知。
  • 聚康公司建議您以本人之信用卡進行線上刷卡,若您欲以第三人之信用卡進行付款,應先行取得持卡人同意。聚康公司亦會將您以第三人信用卡進行線上付款之行為,認定為您已取得持卡人同意。若您有冒用、盜用第三人信用卡等情事,除可能涉犯刑法詐欺取財、偽造私文書罪嫌外,聚康公司亦會就該筆貨款向您本人追償。
  • 您瞭解並同意,雖然聚康公司會盡力維護相關資料的正確性,但聚康公司不以任何明示或默示的方式保證所有出現在網頁上、或相關訊息上的資料均為完整、正確、即時的資訊。關於相關商品或服務之訂購數量上限,則依各該商品或服務銷售網頁及訂購流程中相關網頁之記載。如果相關商品或服務的規格、圖片、說明、價格、相關交易條件有誤,仍以聚康公司的資料為準,聚康公司並得在您完成訂購程序後二日內,拒絕您的訂單。如果網頁上或相關訊息所標示的價格有誤:
    • 若標示價格比正確價格高,聚康公司只會向您收取較低的正確價格。
    • 若若標示價格比正確價格低,聚康公司保留拒絕接受訂單的權利。
  • 關於您所訂購之商品或服務,其運費之計價及負擔方式,依聚康電子商務網頁及訂購流程中相關網頁之記載定之。
  • 您可以依照各該商品或服務銷售網頁及訂購流程中相關網頁所記載之方式、條件及限制,選擇您所訂購之商品或服務之交付地點。您所訂購的商品或服務,若經配送兩次無法送達,且經無法聯繫超過三天者,會直接送回公司,請您自行與聚康公司客服人員聯繫並再次確認交貨之方式。
  • 您在聚康公司所進行的所有線上消費及與該等交易有關之事項,您和聚康公司都同意以電子文件為表示方法;聚康電子商務系統後台將自動紀錄相關電子交易資料,您亦可經由網路於登入系統後自行查詢相關交易資料,如果您發現交易資料不正確,應立即通知聚康公司。
  • 關於消費申訴或爭議,您可以在登入聚康電子商務系統後,依照線上客服所定之處理機制、程序及相關聯絡資訊提出申訴或爭議,聚康公司的客服人員將盡速為您提供服務。
四、關於退貨退款
  • 關於退貨、換貨、退款之方式及條件,請依聚康事業手冊上之相關規定記載及聚康公司官方網站上之退換貨辦法辦理,若尚有不清楚之處,請電洽顧客服務專線04-22588850,將有專人為您說明。
  • 您所退回的商品,必須保持所有商品、贈品、附件、包裝、及所有附隨文件或資料同出貨當時狀態的完整性,並應連同發票一併退回及簽署折讓單等相關法令所要求之單據;否則,聚康公司得拒絕接受您的退貨退款要求。
  • 您瞭解並同意,若因您要求退貨或換貨、或因聚康公司無法接受您全部或部分之訂單、或契約因故解除或失其效力,而需為您辦理退款事宜時,聚康公司得代您處理發票或折讓單等相關法令所要求之單據。
五、系統安全及備份
  • 聚康公司將確保聚康電子商務系統具有符合一般可合理期待之安全性;但本系統不以任何明示或默示的方式擔保您所上載或傳輸的資料將被正常顯示或處理,亦不擔保資料傳輸的正確性,如果您發現本系統有錯誤或疏失,請立即通知聚康公司,聚康公司的客服人員將盡速為您服務。
  • 聚康公司將依一般可合理期待之技術及方式,維持聚康電子商務系統及服務之正常運作,但於下列情況,聚康公司有權停止、中斷本系統之運作,且對於所致之服務暫停或中斷、交易無法進行、資料遺失或毀損等直接或間接損害,均不負擔賠償責任:
    • 因本系統進行例行性維護、搬遷、更換、升級、或維修所致者。
    • 因備分錯誤或失敗所致之資料遺失或毀損。
    • 因第三人之行為、非本公司所得完全控制、或不可歸責於本公司之事由所致者。
    • 因天災或其他不可抗力所致者。
  • 聚康電子商務系統會定期備份資料,但是除因故意或重大過失所致者外,聚康公司不對任何資料的失誤刪除、或備份錯誤或失敗負責。
六、契約之解釋
  • 本約定條款及相關網頁上所定各條、各項及相關約定之內容,其全部或一部若經法院認定為無效或不構成契約內容之一部,亦不影響其餘條項或其餘約定內容之效力;經法院認定為無效或不構成契約內容之一部之條項或約定內容,應依相關法令規定所允許之最大可能範圍內,為與原條項或原約定內容相符之解釋或補充。
  • 因本約定條款及相關網頁上所定之任一條項或相關約定所取得或可主張之權利,其行使或不行使,不影響依本約定條款及相關網頁上所定其他條項或相關約定所取得或可主張之權利之行使或不行使。
七、條款之修改
  • 聚康公司保留隨時修改本約定條款之權利,修改後的約定條款將公佈在聚康電子商務系統上,不另外各別通知。您若不同意修訂後之約定條款,應立即停止使用本服務;若您繼續使用,聚康公司將視為您已閱讀、瞭解且同意遵守相關約定條款之修改或變更。
八、其他約定
  • 您瞭解並同意,如果聚康公司將聚康電子商務、及與其相關之權利義務關係及交易等合約移轉予第三人,則聚康電子商務之權利義務關係、相關交易、以及相關資料等,亦一併移轉予該第三人承受,並由該第三人繼續提供服務。
  • 您瞭解並同意,如果聚康公司因故依法或依約必須對您負擔賠償或補償責任,則聚康公司之賠償或補償責任,應以退還有爭議之該筆交易之實收金額為賠償或補償責任之上限。
九、準據法及管轄權
  • 您在聚康公司所進行的所有線上訂購、交易或行為,以及本約定條款及相關網頁上之約定,都以中華民國法令為準據法。
  • 所有因為您在聚康公司進行線上訂購、交易或行為,以及因本約定條款或相關網頁上之約定所發生的糾紛,如果因此而涉訟,除法律另有強制規定者應依其規定外,都以台灣台中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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